路易斯·布茲比的《書店的燈光》寫得真是有趣。
書裏談到書,作為一種商品在歐洲的發展史。在未成為平民用品之前,書在東亞和西歐的身份是一樣的,貴族的奢侈的消費品。也同樣經歷了印刷術發明前的“黑暗”階段:抄寫。作商品,並藉此流傳。
在歐洲,一份抄寫工作,雖然不能直接改變抄寫員的命運,但基本可以脫離繁重的體力勞動,並且有實現自由人身份的可能。
歐洲最早的圖書館坐落在亞歷山大裏亞,那是西元前300年的事情。從托勒密一世開始就注重發展文化,途徑亞歷山大港的任何船隻都要接受檢查,所有發現的書籍都要送到亞歷山大圖書館,被抄寫後,原件由圖書館收藏,抄寫本則交還物主。這是當時的法律。亞歷山大裏亞後來成為地中海地區的商業和文化中心,顯然是有原因的。
亞歷山大圖書館存在了900年之久,一直到西元642年,哈裏發(伊斯蘭教國家政教合一領袖)奧馬爾長驅直入,成為地中海之王。他下令將圖書館的書籍送往城內各大浴室作柴火,據說燒了六個月才燒完。
事實上,在中國,也早就有了抄書這種職業。隋朝末年佛教興盛,多少有民眾因為戰禍之苦而寄託之意。及唐初,因太宗“頗不崇佛”未至鼎盛,自高宗李治始崇佛,因為上有其好的緣故而廣為普及,但經書有限,所以誕生了抄寫經書的職業。事實上就在奧馬爾攻佔亞歷山大的那一年,去西天取經的唐朝大和尚玄奘求法圓滿準備起程回大唐時,他受邀參加了古印度規模空前、規格很高的佛教學術盛會。而此時的中土,佛教之寫經抄經之風已然興起。
以抄書為業,字要寫得好。唐朝雖尚無館閣體一說,但卻是書風大盛的年代,從李世民開始,廟堂推崇書法,所以大師迭出,而民間能寫得一筆好字的人更是不在少數。這就為佛經流傳提供了很好的基礎。敦煌藏經洞裏大量的唐人寫經卷子就是明證,唐朝也有“經生”這個職業稱謂。有在家抄經的,也有開鋪子做職業營生的。到了玄宗當政的開元年代,明令禁止不准“開鋪寫經,公然鑄佛”。現存的一份價目表可見當時的抄寫行情:“寫大般若經一部施銀盤子三枚(共卅五兩)麥壹佰碩粟五十碩粉肆斤右施上件物寫經謹請”。
照此推算,在唐朝,一個職業的抄經人,完全可以使自己過上體面的生活。當然,也不是個個如此,敦煌藏經洞裏也留下了很多職業抄手的抱怨詩,怨抄經辛苦,又拿不到錢。
唐朝很多書法大家都抄過經,顏真卿、張旭、柳公權都留下了墨寶,而元明以來,有人認為《西升經》是褚遂良手筆,《靈飛經》則被認為是“小鐘”鐘紹京所書。
唐代已有雕版印刷,但顯然並不普及,元稹為白居易的《長慶集》作序中時寫道“牛童馬走之口無不道,至於繕寫模勒,燁賣於市井”。“模勒”即模刻之意,“燁賣”就是叫賣。這一可說明白詩在當時之熱,二也證明了手抄本與印本並存的現狀。不知是否因為手抄更為明晰可親之故。
唐人寫經,有專門的機構,秘書省和門下省有經生,稱為“書手”。有時候雇的是不懂佛學的民間寫手,則前三校往往是和尚,詳閱者為高僧,掛名監製的則為當地政府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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